“古墓葬作为不行再生的文明遗产,是前史回忆的载体,承载着社会公共利益。”
2025年7月31日,汝阳法院环资庭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,揭露开庭审理了一同盗掘古墓葬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。
被告人张某、鲁某等12人清晰责任分工、相互配合,于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间,对汝阳县小店镇板棚村村民家麦地步古墓葬施行不合法盗掘,在麦地步掘出一处深约3米、直径约50公分的圆形盗洞,盗掘完毕后将盗洞用水泥板盖住后,用泥土埋葬。
经河南省文物修建维护研讨院判定,案涉麦田所在区域为一处墓葬散布较密布的汉代古墓群,被盗掘墓葬为该墓群中的一座汉代中型墓葬,具有较重要的前史、文明和科学价值,盗掘行为对古墓形成较严峻的损坏。该古墓葬经洛阳市考古研讨院文物勘探中心勘探,勘探及恢复原状费用总计3080元整。
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、鲁某等12人盗掘古墓的行为损坏了古墓葬的前史、文明和科学价值,危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,向汝阳法院提起公诉,一起提起顺便民事公益诉讼,恳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连带承当涉案古墓葬的勘探及恢复原状费用3080元,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揭露赔礼抱歉。
庭审中,合议庭环绕犯罪事实、文物危害程度及公共利益救助等焦点打开法庭调查、争辩,充沛保证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力。经过合议庭法庭教育,12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贰言,自愿认罪认罚并表明乐意承当相关丢失费用和揭露抱歉。
古墓葬是中华民族一起的前史回忆,盗掘行为不只冒犯刑法,更腐蚀文明根基。张某等人对古墓葬进行盗掘,严峻损坏了古墓本体,对古墓葬形成了直接、严峻的损坏,也对古墓葬群的天然、人文环境形成了危害,致使前史和研讨价值丢失,严峻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。本案的审理不只是对盗掘古墓葬行为的依法惩办,更旨在经过司法审判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文物维护意识,一起看护前史背景和文明遗产,筑牢文明遗产维护的司法防地,以最严厉准则、最紧密法治推进前史背景和文明遗产和天然、人文环境一体维护的司法价值取向。